有機產品標志的使用有什么規定和要求?
發布時間:2022-01-04|
(1)未獲得有機產品認證的產品,不得在產品或者產品包裝及標簽上標注含有“有機”、“ORGANIC”等字樣且可能誤導公眾認為該產品為有機產品的文字表述和圖案。
(2)獲證產品(如為加工產品,有機成分需在95%以上)應在產品的最小銷售包裝上使用有機產品國家標志及其唯一編號(有機碼)、認證機構名稱。
(3)有機產品認證標志應當在有機產品認證證書限定的產品范圍、數量內使用,每一枚標志有唯一編碼,可在國家認監委“中國食品農產品認證信息系統”(網址food.cnca.cn)查詢該編碼。
(4)以下幾種情況可不加施有機產品認證標志,但應在銷售專區的顯著位置擺放有機產品認證證書復印件:
1)現場采摘銷售的果蔬類有機產品;
2)不直接零售的加工原料;
3)無法加施有機產品認證標志的散裝或裸裝產品,以及鮮活動物產品。
新世紀檢驗認證有限責任公司
電話:400-016-9000
郵箱:post@bcc.com.cn
電話:400-016-9000
郵箱:post@bcc.com.cn
聯系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廣渠門內大街45號D座5層
聯系我們
想咨詢更多認證服務,請您填寫下面表格,我們將在工作時間內回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