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將氣候變化考慮因素納入管理體系標準的告客戶書
尊敬的申請/獲證客戶:
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為落實2021年批準的ISO氣候行動承諾,ISO于2023年9月決定,對管理體系標準的高階架構進行修改,增加關于組織對氣候變化問題考慮的要求,并要求所有ISO管理體系標準都要在2024年第一季度通過修改單方式增加上述要求。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作為IAF的成員認可機構,按照IAF的決議要求,將相關情況于近期通知BCC予以關注,并按照公報內容及IAF決議的相關要求與建議開展工作。根據上述要求,BCC現將工作安排要求如下:
一、明確本次ISO管理體系標準的修改內容
根據《IAF和ISO在管理體系標準中增加對氣候變化考慮的聯合公報內容及IAF決議》,結合BCC業務范圍,以下領域申請/獲證客戶應對標準變化予以關注:

對于上述領域的申請/獲證客戶,應關注ISO在相應依據標準條款中:
4.1條款增加“組織應確定氣候變化是否是一個相關的因素”;
4.2條款增加“注:有關的相關方可以有與氣候變化相關的要求。”
二、對實施相關領域認證申請/獲證客戶的要求
組織應確保在其自身管理體系的建立、保持和有效性中考慮了氣候變化的因素和風險。宜確定氣候變化以及其他問題(與管理體系)是否相關,如果相關,在管理體系標準范圍內的風險評價中予以考慮。如果組織運作多個管理體系(例如:QEO、ISIT等),如果確定氣候變化是相關的,宜確保其在每個管理體系標準的范圍內得到了考慮。
應當注意,某些氣候變化的因素和風險可能具有普遍性,獨立于適用的管理體系范圍或行業(例如:當涉及到合規或運作適應性和組織韌性時),而其他情況則會具體指向管理體系標準的要求、特定行業(例如:能源生產、農業和漁業)以及組織的特點(例如:地理位置、供應鏈性質或勞動力動態)。
三、BCC的行動
BCC的審核組會根據相應標準中4.1和4.2的要求,確定的所有內部和外部因素的是否相關,如果相關,審核組織管理體系建立和保持有效的過程中得到了考慮。按照對氣候變化新增內容,審核組織是否已經將氣候變化予以考慮,并且如果被確定為其管理體系的相關因素,按要求被組織納入到任何目標和緩解行動中。
如果組織認為不是其管理體系的相關因素,審核組會審核組織做出這一決定的過程以及(適用時)實施相關措施的有效性。
2024年8月1日后的實施的審核,認證客戶應提供考慮了氣候變化的證據,如不能提供,審核組可能會開具一般不符合項。
新世紀檢驗認證有限責任公司
2024年6月28日
電話:400-016-9000
郵箱:post@bcc.com.cn
聯系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廣渠門內大街45號D座5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