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縣對新認證的綠色食品認證給予最高不超過2萬元獎勵
德清縣高質量推進鄉村振興發展若干政策意見(2024—2027年)
根據《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堅持和深化新時代“千萬工程”全面打造鄉村振興浙江樣板的實施意見》(浙委發〔2024〕1號)、《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堅持和深化新時代“千萬工程”勇當中國式現代化鄉村實踐先行者的實施意見》(湖委發〔2024〕1號)等文件精神,為培育農業農村轉型發展新動能,加快提升鄉村產業,夯實“163”現代農業產業體系,高質量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促進共同富裕,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政策意見。
- 全面保障糧食安全
(一)穩定糧油補貼政策。執行中央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省級規模糧油補貼政策,完善縣級規模糧油補貼政策,強化“誰種糧誰受益,誰多種糧誰多得”導向,優化補貼辦法,重點支持種糧農民和規模種糧主體。對規模以下種糧農民或主體,按種植糧食作物的實際耕地面積給予150元/畝的補貼(包括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對全年稻麥油復種面積50畝(含)以上的規模種糧主體,按實際種植面積,種植早稻、晚稻的給予410元/畝的補貼(包括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規模糧油補貼、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和縣級補貼);再生稻按實際收獲面積給予120元/畝的補貼;種植大小麥的給予補貼150元/畝的補貼(包括規模糧油補貼和縣級補貼);種植油菜的給予310元/畝的補貼(包括規模糧油補貼和縣級補貼)。對集中連片塘基油菜實際種植面積20畝(含)以上的主體,按照實際種植面積給予縣級補貼310元/畝。對在耕地上種植一季旱糧作物(不含大小麥)50畝(含)以上的規模主體,給予不低于270元/畝的補貼(包括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規模糧油補貼和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對“三園”地等非耕地上套種同一旱糧作物(不含大小麥)種植50畝(含)以上的規模主體,給予不低于150元/畝的補貼(包括規模糧油補貼和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對不以糧油生產為目的的或未正常生產管理的原則上不予補貼。繼續實行縣級儲備糧油利息費用補貼、政策性糧油收購和輪換費用補貼、訂單良種獎勵、糧食生產貸款貼息等配套政策措施。
(二)支持農田建設管護。(1)健全糧食生產功能區監管機制。鞏固糧食生產功能區清理騰退49210.9畝區域的種糧屬性,按照糧食生產功能區清理騰退種糧地塊面積,2024年給予村股份經濟合作社300元/畝的補助,包干用于該區域租金補助和溝渠路等基礎設施的日常維護。(2)支持高標準農田建設。對經省以上立項的高標準農田新建項目或管護提升項目按省級要求進行配套補助。
(三)開展單產提升行動。(1)支持水稻機插作業。對水稻機插集中連片100畝及以上的農業種糧主體,給予80元/畝的補助。(2)支持肥藥減量行動。對新認定的省級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農藥定額制施用)示范區(技術示范推廣基地)、科學施肥(化肥定額制)示范區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2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對購買主要農作物主推或主售配方肥的農戶給予175元/噸的補助,對直接銷售給種植農戶的農資經營主體給予40元/噸的補助,銷售給農資店的批發性農資經營主體給予20元/噸的補助。(3)支持社會化服務。對糧油作物年統防統治服務面積達到2萬畝次及以上(不含服務主體承包耕地)的社會化服務主體,給予最高不超過2元/畝·次的補助。(4)支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加快推進農作物秸稈全量化綜合利用工作,對年收儲利用縣內農作物秸稈量100噸以上的主體給予一定補助,給予最高不超過120元/噸。
(四)支持“水稻+”綜合種養模式。鼓勵發展多功能稻田綜合種養新模式,對新列入縣級建設基地的,給予最高不超過500元/畝(2元/棒)的補助,單個主體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 提升優勢產業振興發展
(五)支持漁業產業發展。(1)支持漁業提質增效。對經立項新(改擴)建漁業項目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2)完善漁業尾水治理。支持對已建成的漁業尾水處理設施做好運營管護。
(六)支持畜牧業發展。(1)支持畜牧業提檔升級。對經立項的符合防疫、環評條件的新(擴)建畜禽養殖場或現有畜禽規模場改造提升項目、畜禽定點屠宰場改造提升項目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2)支持無害化處理。對屠宰環節病死(害)豬無害化處理進行資金補助,包括病死(害)豬損失補貼和無害化處理費用補貼,其中病害豬損失補貼為800元/頭,無害化處理費用補貼為80元/頭。屠宰過程中經檢疫或肉品品質檢驗確認為不可食用的生豬產品,按90公斤/頭的標準折算成相應頭數享受病害豬損失補貼和無害化處理費用補貼。對養殖環節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補助按委托協議進行補助。
(七)支持特色產業發展。(1)支持果蔬產業發展。對經立項的新(改擴)建果蔬項目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70萬元。(2)支持黃茶產業發展。支持莫干黃芽品牌推廣、展示展銷,舉辦茶王賽及茶文化研究。鼓勵提升黃茶品質,對新引進的黃茶悶黃設備給予補助,單個主體補助最高不超過3萬元。加強本地茶樹種質資源保護,開展莫干黃芽專用品種選育,提升莫干黃芽品質特色,最高不超過20萬元。(3)支持道地藥材產業發展。對符合要求的新種植中藥材50畝及以上(不包括林下中藥材種植),給予最高不超過200元/畝的一次性補助;設施新種植中藥材20畝及以上,給予最高不超過500元/畝的一次性補助;新栽種藥菌1萬棒及以上,給予最高不超過2元/棒的一次性補助;單個主體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4)支持林業產業發展。鼓勵利用毛竹林發展林下經濟,對新建林菌連片10畝及以上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元/畝·期的一次性補助,同一地塊當年最高補助2期;新建林藥連片20畝及以上,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元/畝一次性補助;單個主體補助最高不超過15萬元。(5)支持新興產業發展。對已形成區域特色,農民增收明顯且集聚性較強的新興產業,開展標志性成果展示區建設。對展示區內立項的項目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不超過500萬元。
- 加快打造高效賦能產業
(八)支持現代種業發展。支持良種場建設,對經立項的新(改)建良種繁育基地給予補助,單個主體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九)支持數字農業建設。(1)支持“機器換人”行動。開展農機購置補貼、高耗能農業機械報廢補助以及農業設施大棚建設提升工作。(2)支持智慧農業建設。重點扶持農業物聯網、大數據、智能裝備等“農業大腦”建設,對經立項的智慧農業項目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十)支持美麗鄉村建設。(1)支持鄉村人才振興。對省級“浙農英才”工作站、省級現代農創園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一次性獎勵。(2)支持鄉村基礎設施提檔升級。對經立項的納入村級公益事業財政獎補范圍的項目給予補助。
- 深入推進產業融合發展
(十一)支持農業高質量發展平臺建設。深化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支持園區內公共基礎設施完善提升。對經立項的園區內生產及公共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給予補助。
(十二)支持農業重點項目建設。對新建的涉及農業全產業鏈發展的特別重大的現代農業、農產品加工、農旅融合發展及農產品營銷等項目,可根據實際情況及對全縣農業產業帶動效果給予補助。
(十三)支持農業經營主體培育。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農業龍頭企業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國家級、省級示范家庭農場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良種場(種羊場)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1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農業社會化服務創新試點組織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一次性獎勵。
- 強化高標準綠色品牌建設
(十四)支持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對農業主體主導(參與)制定國家、行業、省級、市級農業標準并當年新發布的,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5萬元)、5萬元(2萬元)、5萬元(2萬元)、3萬元(1萬元)一次性補助(參與單位需排名在前三位);鼓勵農業標準化基地建設,對新獲得國家級、省級農業標準化示范基地(園區、場、項目),分別最高不超過給予5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五)支持農產品品牌建設。(1)支持綠色產品認證。對新認證的綠色食品給予最高不超過2萬元獎勵,復評(續展)產品減半獎勵,單個主體最高不超過10萬元。(2)支持公共品牌認證。對新獲得國家地理標志(集體)證明商標、地理標志保護產品、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的主體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獲得省級“品字標浙江農產”品牌、省級區域公共品牌認證的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六)支持農資廢棄包裝回收工作。加強對廢棄包裝物回收、暫存、運輸、處理等各環節支持,對符合要求的回收企業按照《德清縣農(獸)藥廢棄包裝物回收處置實施方案》給予補助。
- 深化強村富民精準幫扶
(十七)支持集體經濟發展。建立項目評估篩選和儲備庫管理機制,優先支持村集體投資參與農業產業類項目,原則上對符合條件的村進行補助。對村投資參與鎮級強村公司、村村抱團聯建公司和國有企業實施農業產業類項目、“飛地”抱團項目或其他經營性項目的,原則上給予重點村補助總額不超過200萬元,其他一般村補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對單村獨立選址實施經營性項目的,原則上給予重點村補助最高不超過180萬元,其他一般村補助最高不超過90萬元。每個村只能享受一次項目補助。
(十八)支持對口幫扶工作。開展精準幫扶,充分利用特色產業優勢,持續加大產業扶持力度,每年安排幫扶資金不低于90萬元,用于產業幫扶低收入農戶和扶持對口幫扶地區,其中產業幫扶資金不低于80萬元,對小金縣、縉云縣等地幫扶資金不低于10萬元。
七、完善農業生產保障機制
(十九)支持農業救災減災工作。(1)支持救災儲備工作。安排專項資金落實救災種子儲備制度。落實應急和淡季農資儲備,對承儲主體給予利息補助、損耗補助、保管費用補助。(2)推進農業政策性保險。安排專項資金支持政策性農業保險、水產互助保險等,增加農業經營主體參保積極性,防范和化解農業生產中風險。
(二十)支持農業政策性擔保。開展農擔服務創新試點,加大對重點扶持農業產業的支持。設立農擔風險補償金,風險補償金資金池不少于400萬元。對納入風險池管理的農擔業務貸款銀行給予財政貼息,對完成省定任務的承擔農擔服務創新試點工作的主體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補貼。
八、附則
本政策意見的獎補資金不與其他政策重復享受,如有與其他政策內容相同、標準不同的,就高執行,上級政策有變化按新規定執行。同一申報主體相同的申報內容不重復享受中央、省市以及縣級專項補助政策。涉及項目類原則上需要經過公平遴選或競爭性立項的方式確定。本政策根據當年度財政預算控制數,獎補資金實行公平競爭性分配。企業(單位)在兌現年度及上一年度內發生過農業生產安全、環境污染、農產品質量安全等重大事故和各類專項檢查與審計違規行為,或在“信用浙江”平臺中存在嚴重不良記錄和土地等違法違紀行為的,取消享受獎勵資格。
本意見自2024年12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意見中可享受獎勵補助應達到的有關標準的統計從2024年1月1日開始計算。《德清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德清縣農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意見(2022—2024年)的通知》(德政辦發〔2022〕66號)和《德清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德清縣2022—2024年發展糧油生產扶持政策>的通知》(德政辦發〔2022〕59號)文件同步廢止。
德清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1月12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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