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對2024年及以后開展綠色、有機等農產品認證的主體進行獎補
關于促進赤峰市發展現代設施農業的十條措施(試行)
為有效解決全市設施農業科技支撐弱、投入產出比小、經營效益低、水資源不可持續等問題,構建起區域布局更加合理、科技裝備條件顯著改善、發展質量效益和競爭力不斷增強的現代設施農業新格局,結合我市實際,按照“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的原則,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大新建設施農業支持力度。對2024年及以后新建(包括重建)集中連片普通日光溫室200畝以上的、塑料大棚500畝以上的,就基礎設施按照延長米進行補貼,按每延長米分別補貼200元和20元(不包含大棚骨架)。食用菌按冷棚標準補貼,同一地塊3年內不得重復享受補貼。市級政策可與國家、自治區關于設施農業政策疊加使用。〔市農牧局(鄉村振興局)牽頭負責,市財政局配合〕
二、大力推進設施農業改造提升。以園區為單位,對2024年及以后改造提升(更換骨架、加固墻體、更換棉被、加裝智能水肥一體化設備、加裝或升級環境智能控制系統等5項中至少選擇2項)日光溫室200畝以上且單個棚室內每延長米改造成本投入不少于80元的,對基礎設施按照延長米進行補貼,每延長米補貼40元。市級政策可與國家、自治區關于設施農業政策疊加使用。〔市農牧局(鄉村振興局)牽頭負責,市財政局配合〕
三、加快設施農業集約化育苗中心建設。對2024年及以后新建年育苗能力不小于5000萬株的現代設施集約化育苗中心按照當年貸款利息總額的70%進行貼息且貼息總額不超過100萬元,推動優質種苗供給能力顯著提升,破解存在設施種苗缺口大、成本高、質量差的難題。〔市農牧局(鄉村振興局)牽頭負責,市財政局配合〕
四、推動現代設施農業產業鏈發展。每年對成功創建國家級設施農業創新引領區的旗縣區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擇優遴選2個面積在1000畝以上的設施農業企業、合作社或家庭農場,每個一次性補貼50萬元,支持創建國家級設施農業創新引領基地,引導技術、人才、資本等要素向園區聚集,打造特色明顯、技術裝備先進、科技創新突出、聯農帶農顯著、投融資模式易推廣、輻射帶動能力強的現代設施農業整建制推進縣。對新建或擴建500畝以上且集中連片達到1萬畝以上的設施農業園區所在旗縣區,每個獎勵100萬元,每增加500畝再獎勵20萬元,累計最高補貼額不超過200萬元。鼓勵全產業鏈發展,獎勵資金重點用于擴大規模和提升改造及補齊智能化控制、加工倉儲、冷鏈物流、專業市場等產業鏈短板,提高蔬菜供應率。〔市農牧局(鄉村振興局)牽頭負責,市財政局配合〕
五、加強設施農業科技創新。大力建設赤峰市設施農業科研創新體系,一次性補貼100萬元支持建設設施農業科技轉化示范基地,加強設施農業專業人才培養,引進市內外設施農業領域高層次科技人才、先進技術。加大對設施農業科技創新支持力度,對開展新品種、新技術、新機具研發并實際推廣應用的企業或科研單位按照“以獎代補”原則,每項科研成果獎勵10萬元,最高不超過50萬元,推動設施農業發展水平提高。開展水肥一體化、戈壁設施農業、老舊溫室提升改造、機械化裝備、智能裝備、標準化技術規程、南繁基地的新品種繁育等技術模式研究與示范。〔市農牧局(鄉村振興局)牽頭負責,市財政局配合〕
六、增強農機裝備能力。對新建或改造的設施農業園區,除享受第一、二條補貼政策外,符合自治區大棚骨架補貼等其他政策的,可疊加使用。根據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要求,對符合補貼條件的微耕機、設施種植機械、農用動力機械、設施環境控制設備等設施農業機械按規定給予補貼。〔市農牧局(鄉村振興局)負責〕
七、強化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對2024年以后新建或改擴建并與防返貧致貧監測戶有密切利益鏈接機制的設施農業產地冷藏保鮮設施(預冷庫、通風貯藏庫、機械冷庫、氣調庫等),按照不超過建設設施總造價的30%且單個主體補貼規模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標準進行補貼,進一步完善服務保障機制,強化運營管理能力,推動冷鏈物流服務網絡向農村牧區延伸,為保障農產品供應、推動農產品出村進城提供有力支撐。〔市農牧局(鄉村振興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商務局、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快設施農業品牌建設。落實《赤峰市優質農畜產品認證(登記)獎補辦法》,對2024年及以后開展綠色、有機、名特優新、特質農品等優質農產品認證登記的主體進行獎補;對獲得市縣兩級區域公用品牌授權的設施農業產品且產值超過500萬元的主體,一次性補貼10萬元,用于加快設施農業品牌建設,提升品牌競爭力及市場占有率,促進全市設施農業產業快速發展。〔市農牧局(鄉村振興局)牽頭負責、市農投集團配合〕
九、創新金融支持。在全市范圍內推行農業設施確權登記頒證,提高頒證精準度和覆蓋面,推進金融機構創新開展農業設施物權證、經營權證等抵押貸款。對符合條件的新建或改造設施農業貸款實施貼息支持,在已有體系政策的基礎上,赤峰市各級財政再貼息5%,各級累計貼息不高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90%且不超過3%貸款利率(實際利率低于LPR的按實際利率計算),單個主體單個年度獲得的貼息資金不得超過200萬元。設施農業貸款擔保費率不高于1%。綜合運用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擴大設施農業領域信貸投放。鼓勵金融機構開發設施農業專屬金融產品,支持設施農業中長期優惠利率貸款,擴大中長期貸款占比,適度提高設施農業貸款風險容忍度。鼓勵金融機構積極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開展“見貸即擔”、“見擔即貸”設施農業擔保貸款業務。支持保險機構創新農業設施綜合險及設施農業自然災害、病蟲害、農產品價格等保險。〔市農牧局(鄉村振興局)、市財政局牽頭負責,中國人民銀行赤峰市分行、赤峰金融監管分局配合〕
十、強化要素保障。土地出讓收入資金、土地指標交易收入、科技投入資金等優先支持設施農業項目。支持有條件的戈壁、荒漠、鹽堿荒地等區域發展設施農業。在“以水定地”的前提下,保障設施農業用水。設施農業生產用電實行農業用電政策。支持設施農業綠色循環發展,鼓勵利用光伏發電增溫補光,充分利用地熱和工業廢熱、廢氣(二氧化碳)等用于設施農業生產再利用。〔市財政局、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自然資源局、水利局、農牧局(鄉村振興局)、能源局、林草局,國網赤峰供電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政策實施采取“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的方式,實施期限暫定為1年,后續政策將視績效考核情況、資金規模等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實施。具體實施標準和流程由赤峰市農牧局(鄉村振興局)制定細則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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