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陽市對獲得綠色產品認證的,每個獎勵10萬元
各有關組織:
為充分發揮我市標準化戰略、“浙江制造”品牌認證資金的政策導向作用,鼓勵和支持各組織積極參與標準研制、“浙江制造”品牌認證等活動,努力提升我市標準化、品牌建設發展整體水平,根據市市場監管局與市財政局聯合下發的《東陽市實施品牌強市和標準化戰略獎勵辦法》(東市監〔2021〕43號)文件精神,決定開展2023年度標準化戰略、“浙江制造”品牌認證獎勵等項目申報?,F就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1.2023年度完成的相關標準化工作。其中涉及到制定標準的,以標準正式實施日期或發布日期為準。
2.2023年度完成的“浙江制造”品牌認證,以發證日期為準。
3.2023年度在綠色認證培育名單內,并獲得綠色認證證書的企業。
二、申請獎勵資金的范圍及額度
1.對主導制(修)定并發布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地方標準、團體標準、金華市地方標準,分別獎勵 100萬元、30 萬元、20 萬元、20 萬元、10 萬元、5萬元(主導制修定標準的企業指標準“前言”中明示位居第一位的起草單位,團體標準需由國家級協會頒布)。對作為標準起草單位之一,且列起草單位中第二位的企業,每項標準分別獎勵40 萬元、15 萬元、10 萬元、10 萬元、5 萬元、2 萬元(同一企業主導或參與的同一級別標準修定,標準升級的,補差計獎)。
2.對主導制(修)定并發布“品字標浙江制造”標準、“品字標浙江服務”標準、“品字標浙江農產”標準的,每項標準分別獎勵 30萬元、20 萬元、10 萬元。
3.對主導制(修)定的“浙江制造” 標準通過“品字標”認證的,每個獎勵40萬元;對非主導制(修)定的“浙江制造”標準通過“品字標”認證的,每個獎勵30萬元。對通過“品字標浙江服務”認證的,每個獎勵20萬元;對通過“品字標浙江農產”認證的,每個獎勵10萬元。(同一企業不同產品依據同一個標準獲得多個認證的,不重復獎勵)。
4.對通過“品字標浙江制造”國際互認認證的,每個獎勵2萬元,對獲得綠色產品認證的,每個獎勵 10 萬元。
5.企業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并經相關部門確認取得采標證書,其產品質量水平領先國內(或國際)同類產品的,每項獎勵 3 萬元。
6.對獲得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一、二、三等獎的單位,分別獎勵 80 萬元、50 萬元、30萬元。對獲得浙江省標準創新重大貢獻獎、優秀貢獻獎的單位,分別獎勵 80 萬元、50 萬元。
7.對新承擔國際標準化組織、全國標準專業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省級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的單位,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15萬元。
8.對獲得 AAAA 級(國家級)、AAA 級(省級)標準化良好行為獎的單位,分別一次性獎勵12 萬元、6 萬元。
9.對承擔國家級、省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的單位,在項目通過考核驗收后,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東陽市實施品牌強市和標準化戰略獎勵申請表;
2.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或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文件(復印件);
3.申請國際標準制定獎勵的,應提交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出具的參與制定相關國際標準的材料;申請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浙江制造”標準制定獎勵的,應提交正式發布的標準文本或法定主管部門批準發布該標準的文件;申請團體標準應提交立項文件、編制說明、研討會和評審會會議紀要(帶公章)、現場照片和簽到單(均含本公司人員)、征求意見稿網站公示30天首尾兩日截圖、10份及以上征求意見反饋材料(帶公章)、標準先進性指標比對表(含強制性國家標準對比)、發布公告。
4.申請品牌認證獎勵的,應提交相應的品牌認證證書、“品字標”四個百分百亮標佐證材料;
5.申報綠色認證獎勵的,提交綠色認證證書和相應獲證產品的照片;
6.申請中國、浙江省標準創新貢獻獎獎勵的,應提交相關項目的主管部門下達的項目表彰文件;
7.申請標準化良好行為獎勵的,應提交有關證書;
8.申請標準化示范區(試點)項目獎勵的,應提交主管部門的項目驗收文件或項目考核驗收結論;
9.申請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獎勵的,應提供獲得的采用國際標準認可證書復印件;
10.其他相關材料。
東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2日
電話:400-016-9000
郵箱:post@bcc.com.cn
聯系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廣渠門內大街45號D座5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