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縣對新獲有機食品、綠色食品認證分別獎勵3萬元、2萬元!
丹棱縣第一產業激勵扶持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關于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決策部署,加快全縣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積極爭創全國鄉村振興示范縣,特制定本方案。
一、適用范圍
本激勵扶持方案適用于2023年、2024年在丹棱縣從事現代農業產業發展、生產加工、品牌創建的農民專合組織、家庭農場(含家庭林場、家庭牧場、家庭漁場)、農業企業、專業大戶、集體經濟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二、扶持政策
(一)支持園區建設
1.對當年新批準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示范農民專合組織,分別獎勵3萬元、2萬元、1萬元、0.5萬元。
2.對當年新批準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示范家庭農場,分別獎勵2萬元、1萬元、0.5萬元、0.3萬元。
3.對當年新批準的國家級、省級、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2萬元。
4.對當年新獲得有機食品、綠色食品認證的,分別獎勵創建經營主體3萬元、2萬元。對有機食品、綠色食品認證期滿取得續認證的分別獎勵2萬元、1萬元。
(二)支持種業高質量發展
1.對縣域內當年新取得雜交水稻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A證的種業企業或當年新落戶丹棱縣的縣外A證種業企業,并在丹棱縣開展制種生產3000畝及以上的,一次性給予企業10萬元獎勵;縣域內當年新取得雜交水稻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B證的種業企業或當年新落戶丹棱縣的縣外B證種業企業,并在丹棱縣開展制種生產1500畝及以上的,一次性給予企業5萬元獎勵。
2.實施雜交水稻制種特色保險,對當年購買雜交水稻制種特色保險的,補貼保費90元/畝。
3.對當年成功創建國家級、省級核心育種場的,一次性分別獎勵100萬元、30萬元。
4.轄區內養殖場,當年從國內引進純種母豬補助1000元/頭,引進純種公豬補助1200元/頭;當年從國外引進原種母豬補助3000元/頭,引進原種公豬補助5000元/頭。每個養殖場累計補助金額不超過10萬元。
5.轄區內水產養殖場當年新取得國家級、省級水產原良種場資格的,一次性分別獎勵20萬元、8萬元。
6.對新建非財政性投資額不低于800萬元的柑桔無病毒良種繁育中心,一次性獎勵50萬元。
(三)支持農業綠色發展
全域實施“雙替雙升”行動,每年新認證5個綠色生產示范基地,每個獎勵0.2萬元。
(四)支持優秀農企發展
鼓勵水果初加工企業技術改良升級、規范運行,每年評選5個優秀企業,每個獎勵1萬元。
三、評選標準
評選標準主要從管理規范、有效監管、效益良好三個方面來衡量。當年不得有以下一票否決事項:
1.安全生產事故;
2.環保責任事故;
3.違反農業投入品禁令。
四、申報程序
(一)自愿申報。由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農業農村局)發文啟動評選工作。全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自愿向鄉鎮或縣級主管部門進行申報,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二)縣鄉初評。各鄉鎮和縣級主管部門按照申報條件、評選標準進行初評。
(三)組織評審。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農業農村局)組織相關人員組成評審小組,對初評上報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評審,產生初選名單,報縣政府常務會審定。審定后由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農業農村局)根據方案兌現獎補政策。
五、資格審查
同一年獲得多級別命名的,只享受最高級別的激勵扶持政策。
六、附則
本方案自2023年7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期屆滿后自動失效,不得作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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